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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5月1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鄞州)

发布日期: 2026-05-18 阅读次数: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序号:1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0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452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蔡迎伟

序号:2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0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453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蔡迎伟

序号:3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1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657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金烈云

序号:4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5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485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金烈云

序号:5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16)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155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东兴、胡春霞

序号:6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4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319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仇荣

2026年5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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